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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消费税(特种货物及劳务税)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。
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从量定额标准,共设有以下税目:
(1)卷烟:每标准箱(5万支)定额税率为150元;标准条(200支)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%,不足50元的税率为30%;雪茄烟的税率25%;其他进口卷烟、手工卷烟等一律适用45%税率;烟丝为30%。
(2)酒和酒精:粮食白酒每斤税额标准为:0.5元+出厂价格×25%,薯类白酒为:0.5元+出厂价格×15%;黄酒为每吨240元;啤酒出厂价在每吨3000元以上的为每吨250元,不足3000元的,为每吨220元;其他酒税率为10%;酒精税率为5%。
(3)化妆品:税率为30%。
(4)护肤护发品:税率为8%.
(5)金银首饰:税率为5%,其他首饰和珠宝玉石:税率为10%。
(6)鞭炮、焰火:税率为15%。
(7)汽油:无铅汽油每升税额0.2元,含铅汽油每升0.28元。
(8)柴油:每升税额0.1元。
(9)汽车轮胎:税率为10%。
(10)摩托车:税率为10%。
(11)小汽车:税率分别为3%、5%、8%。
计算公式:
(一)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
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(加权平均售价)。
应纳税额=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×自产自用数量×适用税率
(二)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
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。
1.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:
组成计税价格=(成本+利润)÷(1-消费税比例税率)=[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]÷(1-消费税比例税率)
应纳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×适用税率
2.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:
组成计税价格=(成本+利润+自产自用数量×定额税率)÷(1-比例税率)=[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+自产自用数量×定额税率]÷(1-比例税率)
应纳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×比例税率+自产自用数量×定额税率